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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7-24 10:22:2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《植物的欲望》

作者: (美)波伦
译者: 王毅

在作者的眼光中,千万年来蜜蜂与花朵之间那种古老的关系,其实是一个普遍的“共同进化”和“互为主客体”的典型例证。蜜蜂和花朵共同进化,这两者相互作用,以满足它们各自的利益,同时又构成了交换的好处:蜜蜂有了食物,苹果的基因得到了传颂。双方都没有什么自觉意识,传统的主客体脂粉在这里没有意义。蜜蜂在选择花朵,花朵也在利用蜜蜂,人类与他所种植的马铃薯之间,实际情况上是一样的。
  蜜蜂选择的是花形匀称和花迷得香甜,人要的是马铃薯的种粮和营养价值;然而,花和马铃薯也在利用这蜜蜂和我们人类。所以这些植物,它们关心的是每一种生命在最基本的遗传层面上所关心的东西:更多的复制自己。通过种种实验、失误和纠正,这些物种终于发现要做到这一点,最好的办法就是诱惑动物——无论是蜜蜂还是人类——来传播它们的基因。如何来诱惑呢?这就是利用动物们的欲望,无论他们对此事自觉还是不自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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遍地药香/兄弟文丛(兄弟文丛)
作者:谢宗玉   

栀子花的花期大约一周左右,一周之内,枝头所有的花蕾都会次第开放。所以在这段时间内,村里的孩子都起得很早,不等天亮就提着个篓子上山了。孩童时代的我,那时节老兴奋得睡不着,早上每每就要晚起,多是母亲把自己从睡梦中叫醒,一骨碌爬起来,提个东西迷迷糊糊就往外跑。微光之中,村里正是人影幢幢,狗吠声声。有时就起来晚了,别人都走了,村里已恢复了宁静。再要上山,就采不到什么花了。因为栀子花都是夜里开,再要采,只能等到明晨。垂头丧气折回家,把篓子往墙角一扔,撅着嘴,十次百次地埋怨母亲叫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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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遍地药香》已经看了一半,《植物的欲望》还在桌上,两本都不错,隆重推荐给大家。欢迎讨论~~
发表于 2008-7-29 15:25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草管人命

  ——《遍地药香》自序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谢宗玉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一
     我突然就相信上帝了。
    我想,如果没有冥冥中的上帝,我是不会写这本书的。上帝给我创造了两个条件。
一个是显性的:去年夏天,故乡安仁县搞了一个中国神农药文化节,邀请我和省内一些文艺家们去采风。并要求我们能写点什么。正因为这个,对医药从没兴趣的我,才会去书店查翻药书。一本《中药原色图谱》,让我竟如醍醐灌顶,原来瑶村从小与我相依相伴的草木,居然都是医命治病的良药。我写作的灵感由此泉涌而出……
    另一个是隐性的:这么些年来,我一直居住城里,怀念乡村的散文却越写越多,连我自己也搞不清这是怎么了?有评论家说我是跟风,看着乡村散文火了,就跟着写乡村散文。事实上,这个社会什么不火呢?由个别人带来的乡村散文之火与萤光何异?我要去跟什么风?随人家说去吧,我连辩解的念头都没有。现在我终于明白了,污浊的城市把我搞得五痨七伤,而乡村却有医治我的气候、气息和气场,神秘的身体受上帝的指引,让潜意识一遍又一遍去怀念乡村。以前不得其法,现在才知谜底是乡村那些草草木木。
我一边写作,一边为自己的无知感到可笑。
    很多草木生长在我身边,一直在暗中保护我的身体,培植我的心性,比一个保镖和一个家庭老师都重要得多,而我却浑然不知,连一丝感恩的心情都没有。我懵懵懂懂地活了这么多年,真感到羞耻。
其实不单单是我这样懵懂地活着,瑶村大多数人都这样懵懂活着。懂草药的人略略可数。即使懂,也只懂点皮毛,知其然,而不知所以然。
    其实不单是瑶村人这样懵懂活着,城里人何尝不是这样活着?如果知道那些草草木木都是人类的良师益友,大家又何苦要削尖脑袋往城里挤呢?
    所幸的是,瑶村人即使不懂草木,草木也在暗中保护着他们,瑶村人的祖祖辈辈在一年四季的草木气息中,活得快乐而健康。瑶村的高寿者比比皆是。大多数瑶村人离去时都非常清爽,往往无疾而终。瑶村的喜丧一直操办得像一场又一场的人生盛宴。
    什么是和谐社会?瑶村人那种自然经济社会,才算得上真正的和谐社会。瑶村山山野野里的每一株植物,都是上帝有心安排的,瑶村人尽量不去破坏,就是和谐。
而城市生活,怎么能和谐呢?上帝在大地上安排的一切,城市人全部推翻,全凭自己的意志和好恶来安排街道、高楼、桥梁、灯火……
    失去了上帝安排的处所,城市人的心性日益变得浮躁疯癫,城市人的身体几乎全都处于亚健康之中。这时,就算每一个城市人都挤眉弄目地微笑,那都算不上和谐,只能算作疯癫的一种。
    我大概算是一个觉醒者了?难怪深居都市的我,为什么总会对人说,想回到瑶村去住。包括鲁迅先生在内的许多人也许以为我这类人是矫情。其实并不是。回乡村居住不但是心灵的需要,也是身体的需要。身体不是个没有知觉的傻瓜,它知道什么地方适合自己生长,只可惜它受意志控制,做了无奈的囚徒。如今我已是疾病缠身,痛神经时不时要受疾病的折磨,这时写这本书,那份酸苦和悲凉自是无法言说。我在城里已经扎根,这里再要拔起,是何其难啊。
    读了这么多年的书,要说也该算得上一个知识分子了。现在想来,实在是不堪回首。我读的是什么?全是“听将令”的垃圾啊!读杂文,我学会了牢骚;读哲学,我认识了恐惧;读历史,我懂得了丑恶;读政治,我知道了自欺欺人;读物理和化学,我知道了怎么用最快的速度去改变这个世界……可这些,与我身体和心性的成长有什么关系?我怎么就没去读医药呢?我怎么就没有深层次地去了解故乡的草木和它们与人类的关系呢?
    久病成医。为什么非得要等到病了很久,才去学医?难道一开始就成为医生不好么?我真搞不清所谓的文明社会究竟要给幼年人类的头脑灌输什么?为什么会这样膜视生命,舍本逐末?如果我们从小学开始,就把生物学和医药学当作主课来修,那么人类的平均寿命会不会比现在高出很多?而人类长期浸淫在草木中的心性会不会比现在宁静祥和得多呢?会不会杀戮因此减少?环境因而获保?历史重新改写?文明由此变途?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二
    我突然对中国历代的医学史有了兴趣。
    翻开历史,我才发现,杀人远比救人要荣耀得多。历史上,杀人英雄比比皆是,而且大名都如雷贯耳!有的杀人英雄,千百年来还享受着世人们庙堂香火的侍奉,一个个被尊奉为神。而救人医生呢?自有历史以来,让人耳熟能详的,屈指可数。除神农、扁鹊、华陀、葛洪、张景仲、孙思邈、王惟一、李时珍、叶天士等等这干人马以外,就再也找不出更有影响力的人物了。《史记》一百三十卷,除了《扁鹊仓公列传》是医人英雄传外,其他的几乎全部是杀人英雄传。也是在这时,我才感到司马迁内心的猥琐,以帝王将相的评判标准,替那些杀人狂魔去著书立说、歌功颂德,而且津津乐道,我不再像以前那么敬重他了!
    我不苛求他一反传记常规,在《史记》中全部大书特书医人英雄,但至少得按《笑傲江湖》里杀人名医平一指“医一人、杀一人”的原则,各占一半吧?如果《史记》真的像我设想的那样,杀人英雄和医人英雄各占一半,分庭抗礼,那么将会出现多奇异的现象啊?又会给后世带来多大的影响啊?我敢断言,后世历史一定会由此改变!人都想成名成家,有些人杀人无望成名,也许转而就去医人了呢?可惜《史记》没有给医人者太多坐椅,多少影响了后人的处世心态。
    这么说司马迁,当然有失公允,并且有玩笑的成分。事实上这笔账哪能算在司马迁头上呢?自古以来,杀人英雄一直比医人英雄受社会重视,特别是受统治阶层重视。杀人英雄可以帮助统治者耀武扬威,建立霸业。而医人英雄只能帮统治者把把小脉,治治小疾,即使能帮统治者从阎王爷那儿抢条命来,统治者也不会以为是他医术高超,而会认为是自己福大命大。在古代中国,巫术的排名一直都在医术之前。对于生死,统治者更相信天命。
    正因为统治阶级重视杀人英雄,而所有的杀人英雄也几乎都是统治阶级,由统治阶级所炮制出来的历史书籍,当然就都是杀人英雄的传说了。就算司马迁有心想在《史记》里多收集几个医人英雄,但也苦于无人可写。整个中华大地相处流传的,都是些杀人英雄,要司马迁怎么去寻找那些救人名医呢?何况司马迁本是杀人英雄所豢养的御用文人,对他提出过多的要求,显然是不现实的。
    草菅人命。不怪《史记》,整个人类史,本来就是一部膜视生命、把人命当作草木的历史!我真的不知道,人类文明的发展,究竟在什么地方出了毛病,而造就了这样一部历史?!
    草管人命。反过来,人类的性命其实又掌握在草木手中。草木掌管着人类生命的秘密,但却没有几个人去研习草木,倾听草木的声音。这一点,秦始皇倒似乎比别的杀人狂魔要做得好些?焚书坑儒那一会儿,他就保留了医药书和种树的书。但他只是把这些书保留在宫廷里,医治他自己和他身边几个人,至于老百姓的生死他才不管呢。老百姓就像地里的庄稼,反正可以一茬一茬地生长,他才不关心呢。
    西汉从成帝到哀帝期间,刘向刘歆父子编校了史书《七略》,七略之中最后一略,是《方技略》,里面收集了药经、经方、房中、神仙四种书籍。这是统治阶级在整理诸如《兵书》、《六艺》、《数术》、《诸子》等治国方略时,第一次由政府系统整理医书,而且还是杂在其他书籍之中。直到唐朝高宗年间,我国才有一部由政府正式向民间发行的药典《唐本草》。也许只有在那时,老百姓才知道,原来统治阶级不仅仅只喜欢制定各种法令砍他们的头颅,偶尔还能颁布药典,关心他们的疾苦健康。在众多历史学家的眼中,唐高宗不值一提,但冲着他以国家的名义颁布了人类第一部药典,我认为他是有史以来最圣明最具人文关怀的君主!想想看,千百年来,尼采笔下那些拥有强力意志的人只知道杀人放火,盘剥百姓,一直到盛唐,才有统治阶级懂得真正关心民间百姓疾苦,让更多的人知道治病救人的良方。此一善举,难道不足以功耀千秋吗?
在流传后世的医生中,有唐代御医孙思邈和宋代御医王惟一,很可惜,我没有查到他们的官品,不知他们属几品官,但不管怎么说,他们官职都不会超过那些将相王侯,按清代宫廷的规律,就算是皇帝的贴身御医,能够官拜五品六品,就已经非常不错了。而在唐代掌管朝廷尚药局的最高官员,好像也只有正七品。
    除了官位不高外,在强人意志的社会,医生的性命也朝不保夕。我们常在小说电视里,看到医生给达官贵人们治病时的诚惶诚恐。治好了就是幸运,若是治不好,轻则踢出门外,重则咔嚓杀头,做了病人的殉葬品。历朝历代都有昏君因为宠妃久病不愈,而将一干御医拿下问罪。就算是最有名的医生如扁鹊华陀者,也不能苟全性命于乱世,大好头颅,任人砍割。而他们的传奇故事,也只配作为杀人英雄典故的佐料。
    忌疾讳医说的是谁?人们头脑里的第一印象一定是齐桓侯。事实上在这个典故里,能够三次精确无误地指出齐桓侯病因的扁鹊,医技是多么的神乎啊,可人们只有时间讥笑齐桓侯,并无功夫传颂扁鹊。齐桓侯要杀扁鹊,扁鹊料事在先,早逃了。可毕竟医名太盛,遭人嫉妒,结果还是死在了秦国太医令之手。
    还有刮骨疗伤这个典故,人们一想起这个词便会想到杀人英雄关云长的坚忍,而不会想起华陀神乎其技的医术。事实上,在《三国演义》里,华陀只是一个小小的配角而已,就是为了烘托关云长的豪情义气和曹操的奸诈多疑。烘托完后,华陀便死于非命。千辛万苦所注医书《青囊书》,由于所托非人,也被做了煮饭引火之燃料。真叫人感慨万分。
    经过上面两个事例,我们不难看出,越逢乱世,医生越容易成名,而越成名的医生,性命越难以保全。那些名医,术成之后,不能坐享荣华富贵,只能抱头鼠窜、流离失所。只因为杀人英雄手下有强兵壮马,而医人英雄手头只有灵草秀木,力量悬殊太大了,在这样的时代潮流中,怎么能让人潜心学医呢?大凡自以为聪明一等的人,都会往政途上挤。就算诸葛亮这样的奇人异士,也对瓜分天下爱不释手。如果他这样的人去学医,那么世界格局将会发生多大的变化啊?
    明代的李时珍是个特例。秀才李时珍先开始也想在政途上有所作用,但三次举试,都名落孙山,绝望的李时珍只好反其道而从之,在二十三岁的时候,决定潜心学医,十几年来,阅读大量古籍医书,“长耽嗜典籍,若啖蔗饴”,既而发现许多古医书“品数既烦,名称多杂,或一物析为二三,或二物混为一品”,特别是许多有毒性药品,竟被认为可以“久服延年”,实在遗祸无穷。于是,他决心要重新编纂一部本草书籍。三十岁有此念头,六十岁才修得正果,著成《本草纲目》。全书约有190万字,五十二卷,载药一千八百九十二种,新增药物三百七十四种,药方一万多个,附图一千多幅,成了世界药物学的空前巨著。由此也成就了自己在历史长河中的盛名。在我看来,他几乎可以与传说中的神农相媲美。
    很多人学医属“曲线救国”,一朝声名远播,便想挤进宫廷御医之列。李时珍学医则纯粹是为了医道,他终老山林,享年七十五岁,也算是上帝对他的恩赐了。上帝以李时珍为榜样,给后人指明了另一条生存之道。但后人并不理会上帝的意旨,跟随者依然寥寥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三
    上帝造人一定是后悔了。它造的山川万物都能相辅相承,互利互惠。惟有人类,做了彻头彻尾的反叛者,成了万千生灵的敌人。在这个星球上,趾高气扬,气势汹汹,要灭谁就是谁!还公然叫嚣:上帝死了!把上帝精心谋划的地球格局,一块块打破推翻,城市像孢子植物一样任意向外延伸,几百万、上千万人口的城市在地球的各个地方到处生长。把整个地球搞得乌烟瘴气,一片狼藉,让上帝也莫可奈何。
    这些年来流行的“非典”和禽流感等一些细菌性疾病,我估计就因为人类改变了上帝制造的环境气场。一个环境的气场是千百年来一草一木构筑而成的,一旦破坏,一些生灵被毁灭,势必会导致另一些生灵疯狂生长。
    还有,那一年比一年频繁剧烈的海啸、风暴、干旱,也一定是工业文明改变了地球大气层的格局所致。
我不知道,人类究竟什么时候能够收手?
    我不知道,不能收手的人类究竟会在什么时候丧于地球万物的报复之下?
我只能做到自己收手,尽量无为,与山川大地浑然一体,达到忘我的境界。既不助长自己的物质欲望,也不助长自己的精神欲望。绝智灭欲,愚朴懵懂,努力向庄子的生存状态靠拢,做天地间一名真正的逍遥游者。
今天,我写这部书的目的,也不是为了引导别人什么,更不是要给病痛的人类开什么良方,我不是医生,不懂药理,也难以辨识草木之真伪。我写它们,只是为了感谢故乡的那些草木,让我在懵懂中度过了无灾无病的青少年时期。我写它们,只是为了表达内心深处的那份深深思羡。我要叙述的,只是年少时与它们相依相伴那份和谐而美好的感觉罢了。这些草木,有些医治过我,但更多的并没有直接医治过我,可它们却以自己独特的药香制造出瑶村浑然天成的气场,将我笼罩其中,加以培植。它们对我的影响,每时每刻无处不在。并且,它们在抚育我身体同时,还暗塑了我的心灵。在某种程度上,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。由于从小与它们相处久了,我现在都不懂得在人群里如何生存,我活得非常茫然而麻木,只有在它们中间,我的欢笑和泪水,才那么纯粹,那么让我回味无穷。
    开始的时候,我只是准备写一组散文,但写着写着,就收不住笔了。太多关于故乡的回忆,藏在这些草木之中。我写了一株,又会想起它相邻的一株,就这样一直写下来,渐渐就有了一本书的规模。即便如此,故乡还有更多的草木,没有进入我的笔下,没有进入我的视野中来。我只能对那些草木,说声抱歉。
整过一年来,我在城市的生活环境越来越糟糕,我的心气也变得异常浮躁,我身体的病痛也接二连三地折磨我,摧残我。但这组散文却在润物无声地拯救我。我写它们的时候,它们那一张张比人类生动百倍的笑脸宛若浮现在我眼前,将我包围。让我浮躁的心灵平静祥和,让我破败的身子逐一痊愈恢复。在写作的幻境中,我感觉体内的血流得欢快,每一个细胞都健美活泼,心灵如饮酣醇,气息通顺畅达。这也是我不忍辍笔的原因之一。仿佛不是我的笔在将它们呈现,而是它们从黑暗的记忆深处自个跑来,一个接着一个地跟我聊天,说着过去那些琐事。并在聊天的过程中,以它们特有的气脉暗暗地医治我的灵肉。
我感觉,这也是上帝有意安排它们的。
    我现在已经年过三十,可我准备从零开始去学中医,这应该不算太晚。我并没想要在医学上做出多大的贡献,我在乎的是学习过程。学医的过程,是一个与草木山川打交道的过程,学医的过程,也是一种让浮躁灵魂得到安宁的最好过程。我现在才明白,那些医学家,为什么会有一副道骨仙风的模样,是草木培养了他们清淡闲散的气质。草木是他们的朋友,而病人反倒成了他们的另类。治病救人,只是出于一种道义、慈悲、仁爱。它们是上帝的助手,不与普通的俗人为伍,从而成全了自身一尘不染、浑无烟火的模样。
我羡慕他们的模样和心性。我希望做那样一类人。
    同时,我希望很多人能够仿效我,去研习草木。不要怕资源浪费,学成之后,那怕就是医治自己一个人,也是莫大的功德。如果这个社会,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疾病之所在,并且能准确无误地医治。身体的和心灵的。那么整个社会就不会出现诸如战争、杀人放火、抢劫强奸、投毒偷盗等等那么多“疾病”了。
上帝因此也能高枕无忧。
发表于 2008-7-29 15:32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精彩书摘
栀子花(栀子) 花是栀子花。栀子花的淡雅清香很多人都知道。但栀子花的食用价值,大概就没有多少人知道了。 故乡安仁县瑶村有片山野叫栀子花谷。不知什么原因,谷中聚集的栀子花丛特别多。出了谷,栀子花就东一丛西一棵,零稀得很。植物学家一定会说是山谷的土壤、气候特别适合栀子花生长。而我更乐意看作是花儿志趣相投,才走在一起来聚居。 栀子花一股开在春末。先是一些个翠绿的苞儿慢慢、慢慢地长大。突然一个早晨,有一朵花先绽开了,在微微的晨风中怯怯地晃动着素洁的脸。第二天早晨干朵万朵的栀子花就放肆而开。仿佛是合唱,都在等着谁先发个音似的。寂静的山谷一下子因万朵攒动的花儿,热闹了。 食花饮露本是仙人所为,我不知故乡是哪一辈的祖先把栀子花弄到自家餐桌上来了?第一个食螃蟹的人需要勇气,而第一个以花为食的人则需要诗心。听说祖辈有一个中过进士的风流才子,我怀疑,就是他了?总之自从栀子花上了故乡的餐桌后,每年春末就有那么一段时间,栀子花会成为村人的主菜。而到我童年时,食花已完全不是因为雅情,而是实在没有更好吃的东西了。 总就那么一个山谷,大家竞争采撷,花就供不应求了。何况我们不单是自己吃,还要拿到集市上去卖。好在要买的人并不多,外地人大多吃不惯,只为图个新鲜而已。先听说花能吃,就兴冲冲地买一点。但尝过之后,觉得味清寡,有余苦,就再不吃了。那时村人也是穷疯了,大凡能换点钱的,都拿到集市上去卖。要不然明知别人不喜欢,又何苦受那份罪呢,往往卖不了多少,还得自己提回来,扔又舍不得,就晒干用罐子储存着。等过年时,有了肉,拿来蒸肉。那倒是道美菜。 栀子花的花期大约一周左右,一周之内,枝头所有的花蕾都会次第开放。所以在这段时间内,村里的孩子都起得很早,不等天亮就提着个篓子上山了。孩童时代的我,那时节老兴奋得睡不着,早上每每就要晚起,多是母亲把自己从睡梦中叫醒,一骨碌爬起来,提个东西迷迷糊糊就往外跑。微光之中,村里正是人影幢幢,狗吠声声。有时就起来晚了,别人都走了,村里已恢复了宁静。再要上山,就采不到什么花了。因为栀子花都是夜里开,再要采,只能等到明晨。垂头丧气折回家,把篓子往墙角一扔,撅着嘴,十次百次地埋怨母亲叫晚了。 记得花期多是晴日,晚上有月亮。有时不需母亲叫,自己就醒了,见窗外亮堂堂的,以为又起晚了。穿起衣服出门一看,发现是月光骗了自己。返回屋,再要睡,却没有一点睡意了,又怕真的睡着了,一时醒不来。于是干脆就提着竹篓上山。 月光下的山谷所有的景物都像梦幻一般,而一丛一丛的栀子花则像一片一片落了一地的月光。在这样的夜晚,我感到手中的花就更轻了,恍惚间,我不知自己是在采花,还是在拾掇月光。等篓子满了,夭还没亮。我下山时,别人才上山。就有人惊呼:天!你怎么这么大胆子?就不怕狼,不怕鬼么? 我心略凉:是呀,采花时我怎么就没想这么多呢? 由于花是夜里开放,花心窝里总要储一些夜露。把花从花蒂中拔出来时,用嘴噙着花尾一吸,就有满口清甜。那滋味儿是我后来在城里所吸的任何东西都没法比的。有时我摘花时,就会连花蒂也摘下来。这样自然慢了摘花速度,但我不在乎。我把带有花蒂的花拿回家,给邻居小清吸。小清比我小三岁,又是女孩,还不能上山采花。有几年都是我把有蒂的花带回来,然后由我把花从蒂中小心翼翼地拔出来,塞给小清吸。我还把没有蒂的花分一半给小清家做菜吃。我以为等长大了小清会嫁给我做婆娘。但后来我才读高中,小清就被她娘逼着出嫁了,新郎是个木匠。再后来我上了大学进了城,小清她娘就有了悔意。而我反过来却认为她做得对。就这样留一份纯美的感觉也好。要不然经过文明的“洗礼”后,我那颗已被整治得歪七乱八的心,怎么还配得上小清的那份纯真呢。我这么说是有些矫情,不如干脆说我有一肚子歪歪的学识,而她没有。我们不般配。 花多得吃不完,就餐餐吃。花味清苦,但花香袭人。每年春末的这段时间,整个村子香气扑鼻,条条通往村庄的山路上也余香缭绕,颇有“踏花归去马蹄香”的意韵。连村人的下放之气也没有臭味,而是一股淡淡的草青味。采花食花对于村人来说,本来已经成了一件很功利的事情,但食花过后,人人满口余香,内外通透,无形中就有些道骨仙风的气质了。 十几年过后,我从乡村来到城里。有一年过情人节,我送了一大把玫瑰给我女友。那晚我还兴致勃勃地讲起了童年时采食栀子花的事,没想女友不等我讲完,就瞪着我说,“花是用来吃的吗?真败兴!”说罢将我送的玫瑰往地上一抛,走了。并且因为这事我们最终分了手。 我女友的潜台词无非是说花是用来看的,用来欣赏的。而事实上把花枝折下来带回家,插在瓶中,看它们由鲜嫩娇美变成憔悴干枯就是一件很浪漫的事么?我看也不见得。我们食花败兴,他们天天食鸡鸭鱼肉就不败兴了么? 由这件小事,我发现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里,充塞着许多伪善,伪道德,伪浪漫,伪情怀。
发表于 2008-7-29 18:39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想要,有团购吗?或者指点下,哪儿有买?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8 17:56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是在卓越订的,已经到手了.也很便宜,我经常订书,如果你们网上买书不方便的话,我可以帮你们买.----不过要等我买书时一起订就是了.
发表于 2008-8-8 18:35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捎上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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